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4年下半年我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遂川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遂川县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或持有遂川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遂川学习、工作、居住的的港澳台居民;
3.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遂川县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凡拟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下半年网报时间为9月16日8:00—11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按照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网上报名时,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何现场确认点选择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遂川县教育体育局。
(二)现场确认
1.凡拟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或确认点选择遂川县教育体育局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携带下列相关材料,到遂川县城发大厦一楼教体局办事窗口预审、现场确认。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日—11月6日、11月25日8:00-17:00(不含节假日,共计5天)。
2.申报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由遂川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核、确认。
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由遂川县教体局人事股收集预审、现场确认,再送市教体局人事科复审、确认。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身份证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查验原证并需交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下载并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一份、普通话证书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如普通话证书原件遗失无法补办的见第⑥点说明;
③《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用一张A3纸打印,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彩色白底免冠一寸正面照一张,申请人填好1—4行<可直接电脑输入>,有无病史打钩,签名并填好体检日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必检项目,体检费相应增加;
④与网络报名相同的彩色白底免冠一寸正面照1张(办证书用,背面写上姓名+认定学段及学科),网传照片和交的照片要符合身份证照的要求,不能戴眼镜、戴帽、头发不能遮耳遮脸;
⑤原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及复印件一份;
⑥在材料预审、现场确认时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普通话证书未核验通过的,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并提供查验结果复印件一份;老的普通话证书无法网上核验的,需带好普通话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未通过报名系统比对核验的还要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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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教师资格者材料预审、现场确认时,欠缺的材料一次性告之,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材料,由遂川县教育体育局收集、妥善保管,有关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在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进行统一复审、确认后退回。
(三)体检
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文件标准统一体检,自行用A3纸张正反面打印体检表,费用自理,体检医院为遂川县中医院(遂川县遂兴大道),现场确认合格方可体检,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四)上网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按照《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吉安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办理。
(五)违规处理
按照《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吉安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办理。
三、未尽事宜请详见《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吉安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遂川县教体局咨询电话: 0796-632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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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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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遂川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id_2FqjX3JkB_eX5X9i_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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