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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灵武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5-06 10:08:48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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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宁教师〔2015〕169号)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灵武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1.持有灵武市户籍、灵武市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驻地在灵武市的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灵武市户籍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在灵武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在居住地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坚持“四个相统一”,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矢志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应等级。
1.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2.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四)考试合格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教师〔2015〕169号)规定,已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及其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及其以后入学的已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生,须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五)申请任教学科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与其所学专业一致。
(六)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且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四、认定机构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在灵武市的,由灵武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认定。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在灵武市的,网报中“确认点”选择“银川市灵武市教育体育局”,“认定机构”选择“银川市教育局”。由灵武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现场确认,报银川市教育局认定。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及各认定机构公告(附件1)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
2.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申报时间:2024年6月1日0:00—6月14日18:00。
第二批次申报时间:2024年9月13日0:00—9月26日18:00。

3.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4.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
5.特别提示:
(1)关于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同步学籍”的问题。应届毕业生网报前,应先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确认自己的学籍信息(注意:学籍信息同步仅适用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此项操作需要在报名过程中完成)。学籍中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则完成在线同步。
(2)关于就读期间学籍变更的问题。如果查询到学信网学籍信息与当前学习实际不一致,务必先联系就读学校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学信网学籍变更。变更完成,方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学籍同步”(强调:点击学籍同步后,系统读取到的学籍信息无法修改或再次同步。只允许通过“补充数据”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3)关于学信网存在多条学籍的问题。如果学信网中存在申请人已不在读,但学籍状态仍为“在籍(注册学籍)”的学籍,请先联系原学校更新其状态,再进行学籍同步。“同步学籍”后,如果同步到的学籍信息为您认定时不需要的学籍,且该学籍仍“在读”,则需要“补充数据”,将您的全日制学籍自行录入,并在现场确认材料中提交学信网全日制学籍的查询报告。
(4)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籍信息,系统不能同步,需要通过“补充数据”完成学籍信息添加。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1日—6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9月13日—9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确认地点:灵武市教育体育局二楼212室(西平路142号)。
3.预约审核与携带材料:申请人网报后,以真实姓名加入“灵武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QQ工作群(群号:292074802)”,根据认定机构现场审核预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或驻灵部队证明及本人军官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已通过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信息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验。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应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要求详见附件3)。
(6)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学业成绩单和实习鉴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三)体检安排
申请人到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合格后,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号及照片(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到指定医院——灵武市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领取《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挂号,空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
备注:申请人现场确认合格后,体检可网上预约,预约方式:①关注灵武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②点击右下角微医院;③预约挂号--体检中心。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汇总申请人信息后,商请当地公安部门核查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户籍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申请人,因无法在灵武市公安部门集中核查,需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交认定机构。
(五)资格复审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和初审后,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复审核验。
(六)领取证书
1.发证时间:将在“灵武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通知。
2.发证地点:灵武市教育体育局二楼212室(西平路142号)。
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详见附件4)。

六、认定须知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真实、客观、诚信提出认定申请。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灵武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292074802),申请人务必以真实姓名加入认定QQ工作群。
(二)持灵武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须在现场审核时间前,获得有效居住证明。
(三)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等,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每个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1本教师资格证书。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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