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文件和《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长审管发〔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长治市潞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长治市潞城区的社会人员。
2.持有长治市潞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长治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长治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长治市潞城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根据考试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注册申报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前应认真核对自己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者方可进行网报。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一)网上注册申报时间。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26日17:00。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使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批:2024年4月16日8:00至4月28日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第二批:2024年6月18日8:00至6月30日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第三批:2024年9月18日8:00至9月30日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全程网办”或“线下确认”的方式进行办理。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c.gov.cn/lcxxgk/bmxxgk/zfzcbm/xzspj00/xxgkzn/index.html)公告。
三、认定机构
网上填报申请材料时,请务必按照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一条“认定范围”规定选择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确认点。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区)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请第一批申请人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2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第二批申请人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第三批申请人于2024年9月18日至9月30日。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医院体检科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体检前须空腹10小时。体检咨询电话:0355-6957819,13223555189。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后4位。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五、认定方式
本机构采取“全程网办+线下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认定方式。若采用“全程网办”方式,请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报名系统提报材料,全程网办流程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P21申报提醒)。若采用“线下确认”方式,请根据公告内容至现场确认点确认。
六、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
1.网报时间:申请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应按本公告中“二、认定时间”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申报。
2.报名网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使用本人账号登录并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并注意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
报名时应按本公告中“三、认定机构”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全程网办
申请人在体检合格后,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全程网办”线上上传申请材料(个人照片除外),上传申请材料(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仅限PDF格式(有且只能有1个PDF文档),且每项材料的文件应小于1M。
全程网办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必传)
①身份证:申请人需将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②申请条件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上传本人户口本(包含首页、本人页)或集体户口原件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上传有效的居住证(正反);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上传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在长治市潞城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意:上传时只能上传1个PDF文档,需申请人将身份证和申请条件证明同时扫描至1个文档中上传,文档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如把身份证正反页、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至同一个PDF文档中进行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必传)
①毕业证书扫描上传(仅限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信息核验不通过的提交,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③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网 址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上传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注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信息核验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同时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将该两份材料扫描至1个文档中上传,文档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
(3)普通话证明材料(必传)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上传。文档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
(4)考试条件材料(必传)
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上传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栏,文档上传清晰且小于1M。
注意: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考生服务—合格证查询自行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5)体检条件材料(必传)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上传《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申请人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注意:申请人需将体检表及化验单全部扫描至1个PDF文档进行上传,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体检表上检查不缺项、有体检结论且医院盖章,检查项目均需医生签字。体检表上既往病史栏需本人签字。
(6)无犯罪记录证明(必传)
①内地申请人可关注“山西公安”公众号,选择民生警务→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申请查询、下载并进行上传。持长治市潞城区居住证的省外申请人员需至户籍所在地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上传。
②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7)照片(必传)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上传(与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
特别提醒:网上认定期间,申请人需随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信息栏目【留言】板块,并保持电话畅通,如需要信息修改或补充材料,认定机构将通过【留言】功能告知申请人。如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线下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长治市潞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长治市潞城区新华北路98号)。联系电话:0355-6779231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①户籍在本区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④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区部队。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考试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需现场提交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6)体检条件材料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可关注“山西公安”公众号,选择民生警务→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提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温馨提示:若不能进行网上办理,请申请人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①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后4位,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②现场认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注意: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资格认定
受理成功后,我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我局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我局发布的领取通知。
七、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四)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认定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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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
2.《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
3.《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4.《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温馨提示:
1.申请人网报时,按要求填报并认真核对信息,避免出现民族错误、个人承诺书模糊不清等问题;
2.网报照片、体检照片、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3.身份证等证件要在有效期内,户口簿要包含首页和本人页;
4.体检表上所做项目医生签名不能为空,体检表上既往病史栏需本人签字;
5.拿到毕业证的学生需在毕业证时间后进行网上报名并认定。
以上内容,请申请人认真核实,避免影响网上认定。
原文标题: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lc.gov.cn/lcxxgk/bmxxgk/zfzcbm/xzspj00/gkml/bmfw_8307/202404/t20240411_2887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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