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文件要求及长治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襄垣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襄垣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襄垣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长治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在襄垣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体检要求
1.体检时间: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第一批申请人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24日,第二批申请人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26日,第三批申请人于2024年9月14日至9月23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在襄垣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体检科进行体检(申请人需自行打印体检表,正反页),体检时间:上午8时至10时,体检前须空腹8小时,体检咨询电话:0355-7299096。
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一张用于体检表上粘贴,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用于证书使用的照片自行提交至检验科。
2.具体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申请人体检完毕后,由体检机构在《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为合格)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因个别体检项目当天不能得出结论,建议申请人提早计划,做好体检工作。申请人需自行到医院领取体检报告,并在网报系统关闭前将体检报告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未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或由申请人漏检导致体检结果无法在网报系统关闭前录入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申请人详细阅读“一、认定范围”中提到的所涉认定范围,如申请人不属于认定范围,体检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部透视检查,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认定机构
网上填报申请材料时,请务必按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一条“认定范围”规定选择襄垣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确认点。
四、认定方式
本机构采取全程网办方式进行认定,全程网办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报名系统提报材料,全程网办流程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P21申报提醒)。
五、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并上传全程网办材料
1.网报时间: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26日17:00。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使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并注意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
《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2.全程网办资料: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选择“全程网办”线上上传申请材料(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材料仅限PDF格式(有且只能有1个PDF文档)。
全程网办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必传)
①身份证:申请人需将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②申请条件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上传本人户口本(包含首页、本人页)或集体户口原件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上传有效的居住证(正反);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上传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在襄垣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意:上传时只能上传1个PDF文档,需申请人将身份证和申请条件证明同时扫描至1个文档中上传,文档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如把身份证正反页、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至同一个PDF文档中进行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非必传)
①毕业证书扫描上传(仅限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信息核验不通过的提交,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③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网 址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上传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注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信息核验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同时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将该两份材料扫描至1个文档中上传,文档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
(3)普通话证明材料(非必传)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上传。文档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
(4)考试条件材料(必传)
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上传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栏,文档上传清晰且小于1M。
注意: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考生服务—合格证查询自行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5)体检条件材料(必传)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上传《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申请人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注意:申请人需将体检表及化验单全部扫描至1个PDF文档进行上传,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体检表上检查不缺项、有体检结论且医院盖章,检查项目均需医生签字。体检表上既往病史栏需本人签字。
(6)无犯罪记录证明(必传)
①内地申请人可关注“山西公安”公众号,选择民生警务→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申请查询、下载并进行上传。持襄垣县居住证的省外申请人员需至户籍所在地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上传。
②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注意: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材料栏,文档清晰且小于2M。
(7)照片(必传)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上传(与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上传清晰且小于500Kb。
特别注意: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资格认定
本机构依据资格审查情况开展认定工作。认定时间:第一批2024年4月16日至4月26日;第二批:2024年6月18日至6月28日;第三批:2024年9月18日至9月25日。网上认定期间,申请人需随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信息栏目【留言】板块,并保持电话畅通,如需要信息修改或补充材料,认定机构将通过【留言】功能告知申请人。如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证书邮寄
在认定成功后,我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选择邮寄送达,并详细准确填写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证书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并由本人签收。也可现场领取,具体领取情况可致电0355-3332572进行咨询。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四)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认定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点击下载>>>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
2.《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
3.《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4.《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温馨提示:
1.申请人网报时,按要求填报并认真核对信息,避免出现民族错误、个人承诺书模糊不清等问题;
2.网报照片、体检照片、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3.身份证等证件要在有效期内,户口簿要包含首页和本人页;
4.体检表上所做项目医生签名不能为空,体检表上既往病史栏需本人签字;
5.拿到毕业证的学生需在毕业证时间后进行网上报名并认定。
以上内容,请申请人认真核实,避免影响网上认定。
原文标题: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xiangyuan.gov.cn/xyzwgk/zfxxgk/bmxxgk/zfbm/zwdt/xzspjgkml/chnl1058/chnl1362/202404/t20240411_288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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