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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公基:法理学之法的特征

2023-12-28 09:21:53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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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详解

1、规范性:制约行为。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

(2)举例:一夫一妻制/没有规范性就不是法律。

2、国家意志性。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2)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这体现了法的本质为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

(3)举例:国法体现的就是国家的意志。

3、国家强制性。

(1)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2)国家强制性是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最主要的区别、最显著的特征。

4、普遍性。

(1)法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2)举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普遍性的两个含义:普遍有效+面前平等。

5、程序性。

(1)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2)举例:打官司先一审在二审程序。

6、可诉性。

(1)以法作为起诉和判断的依据。

(2)当权利受到损害时,以法律作为起诉和辩护的依据,从而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护。

(3)特别注意:道德可以作为判决的参考,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7、权利义务一致性。

(1)法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而道德宗教往往只注重义务。

(2)法的主要内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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