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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

2023-12-28 18:16:02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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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条件

含义:法定条件又称“假定”,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它是把规范同主体的实际行为联系起来的部分,指出在什么情况下,这一规则生效。从这个意义上讲,适用条件也就是把规范同生活状况联系起来的部分。

例子:《义务教育法》第四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里的“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就是法律规范的假定部分。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人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上述的“凡年满六周岁”和“条件不具备”也是法律规范的假定部分。

做题技巧:假定是指应当在什么条件和情况下,对什么人能够适用,即在一定范围内,具备一定条件时,该法律规范才对人的行为产生效力。它包括适用该规范的主体、时间、地点和情节等条件和情况。如:何时、何地、对何人适用。法定条件不一定在所有情况下都明确写出来,有时可能暗含在法律规范中。

行为准则(处理)

含义:行为准则又称“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明确规定的对于某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指行为规范本身,它指明该项法律规范确定的行为模式的内容,是法律规范的核心部分,也是规则的主要内容。它规定当教育法律规范中规定的某种条件和情况出现时人们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以此作为主体的行为尺度。

例子:《义务教育法》第五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人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是规定应该做什么。

做题技巧:处理是指法律规范要求指教育法律规范中对人们的行为提出的具体要求的部分,即作为和不作为(权利和义务)。它是教育法律规范的核心部分,具体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即在法定条件下,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要求做什么。法条中一般会有“应当……”、“必须……”、“可以……”、“有权……”、“禁止……”、“不得……”等关键词。

法律后果(奖惩)

含义:法律后果又称“奖惩”或“制裁”,是指在某种条件或情况出现后,人们按照规定做出或没有按照规定做出行为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包括遵守法律规范的肯定性奖励和违反法律规范的否定性制裁。

例子:《教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这是肯定性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股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做题技巧:法律后果是教育法律规范中规定人们的行为符合或者违反该规范时将会产生的何种可以预见的结果的那部分。法律后果又可分为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和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前者表现为国家依法对行为人的行为予以认可、保护、赞许或奖励。后者表现为国家依法对行为人的行为予以制裁或对行为的有效性予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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